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人民会场修缮改造工程-屋面钢架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泰县人民会场修缮改造工程——屋面钢架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 2013〕134号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泰县人民会场修缮改造工程——屋面钢架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2.3、工程建设规模:面积约920平方米;
投资总额: 人民币96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人民会场修缮改造工程——屋面钢架工程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按福建省、漳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3.8根据漳政〔2009〕72号文件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的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请于2013 年08 月23日至 2013 年8月25 日,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03时00分至 05时00分(北京时间)到,携带招标人发放的投标邀请书到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一: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平诚公司代表处(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地点二: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长泰县国家电网斜对面,文泉小区3号),电话:0596—6329788)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08月30日下午16点前(以款项到达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汇款地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地;(请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6.4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 名: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 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5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09 月 01日上午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
地址: 长泰县武安镇县后路1号 ;
联系人: 徐先生 ;
电话: 13606976345 ;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国家电网斜对面,文泉小区3号;
报名联系人: 杨先生 ;
电话:0596—6329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