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笋竹名品交易中心一期钢结构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笋竹名品交易中心一期工程已由永发核【201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百合商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百合商厦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黄山路99号地块(名流家居城东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31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13104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米,投资约83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测绘)单位:福建方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注册地不在永安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入永备案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3.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明建筑[2011]97号文要求:外来施工企业在三明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必须已经入选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驻明备案登记名单,且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其资格条件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4月23日至2013年4月27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00分,下午 3时 30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等)每份人民币 300元,图纸另计,招标图纸配套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业时间:2013年 5月8日17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陆万元人民币(应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否则视同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5月1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本工程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 tp://w ww.fjbid.gov.cn)发布答疑,务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百合商厦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燕江中路63号,邮编:366000 ;
电话:13906981228,
联系人:刘进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邮编:366000 ;
电 话:0598-3819988、3819192,
传真:3819192 ;
联系人:曾工、邓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永安市百合商厦有限公司; 账 号:4052 5837 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