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收费站和加油站大棚钢结构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41号文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五分公司决定对本项目交(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交通工程、收费站和加油站大棚钢结构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藏高速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全长217公里,其中呼和浩特段长约101公里,包头段长约116公里。路线经过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和包头市。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包钢互通立交连接线全长2.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24.5米。
2.2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检测名称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作内容
HBJC-1 交(竣)工验收前
工程质量检测 K455+578.791~K672+600及包钢互通立交连接线 219.8 全线(全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内容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
HBJC-2 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K455+578.791~K556+924 101.3 38座(231孔)大中桥(全幅)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HBJC-3 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K556+924~K672+600 115.7 53座(275孔)大中桥(全幅)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
HBJC-4 交通工程、收费站大棚和加油站大棚钢
结构质量检测 K455+578.791~K672+600 217.0 ①波形梁钢护栏、交通标志板、交通标志反光膜、路面标线涂料、路面标线用玻璃珠、突起路标、轮廓标、防眩板(网)、隔离栅等产品的过程质量检测;
②机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含摄像机、灯具、光端机、LED车道指示器、车道栏杆机等产品的抽检);
③交通工程及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检测;
④收费站大棚、加油站大棚钢结构质量检测
2.3计划检测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线交(竣)工验收日前28天止。检测期内完成本标段的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邀请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企(事)业单位申请投标。
3.1.1 HBJC-1标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含该资质等级要求的全部检测项目);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③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项目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在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
3.1.2 HBJC-2和HBJC-3标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含结构混凝土、桥梁结构及构件检测项目)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③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在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
3.1.3 HBJC-4标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交通工程专项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含钢结构检测项目);
②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③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收费站大棚、加油站大棚钢结构质量检测,在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可对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4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持合格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CMA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7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申请的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需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备案联系人侯贵,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
4.4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HBJC-1 、HBJC-4每个标段人民币5万元整;HBJC-2、 HBJC-3每个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对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和备案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3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标备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交通网和内蒙古高路公司门户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五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旧财政局大楼
邮编:010100
联系人:王先生 苏先生
电话:0471-8111535 /6687893
传真:0471-8112609/668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