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钢结构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至嘉峪关段酒泉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至嘉峪关段酒泉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位于酒泉市,主要是对酒泉收费站收费广场进行改扩建:
1、酒泉收费站:利用收费站入口侧与水库之间大面积的荒地,征用土地13.962亩,将现有2进3出5个收费车道改造为3进7出10个收费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路基土方开挖4106立方米、路基填筑29743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6348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7178平方米、M7.5浆砌片石护面墙575.94立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594.9立方米、收费岛9个(1个双向岛、8个单向岛)、收费站收费大棚(建筑总面积1354?)1处、波形钢板护栏、隔离栅、标线、各类标志及管道预埋等项目。
2.2 计划工期: 2012年8月19日~2012年12月19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按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执行。
2.3 本次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至嘉峪关段酒泉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至嘉峪关段酒泉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编号:QJTJ-1
工程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主要工程内容:酒泉收费站收费广场路基、路面、收费大棚、收费岛、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道等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如果没有该资质,则必须对此工程有分包计划,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近三年(2009-2011年)内累计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10KM以上、路面10KM以上项目,且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307房间(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企业)持(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建造师证原件(二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工验收证书)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企业需出具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参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7楼第一开标室。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公路信息网》、《甘肃高速在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 编: 730010
传 真: 0931-8529896
联系人: 戴先生
电 话: 0931-8529896
招标代理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608-2号路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 窦先生、康先生
电 话: 0931-2101865
传 真: 0931-210186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