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策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钢结构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策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策勒县有关部门 以 2012.04.27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策勒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策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址: 策勒县工业园区、315国道以西
2.3 建筑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231.2?(其中:交警大队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166.89?;食堂宿舍工程建筑面积588.86?;锅炉房工程建筑面积150.7?。
2.4 结构类型: 业务用房:框架结构、食堂:砖混结构、锅炉房:钢结构;
2.5 层数:业务用房:地上三层、食堂:地上一层、锅炉房:地上一层;
2.6 工程投资额:700.00万元。
2.7计划工期: 12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05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09月 26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2个标段。
2.7.1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如下:
1 )土建工程
2)采暖工程
3)给排水工程
4)电气工程
2.7.2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如下:
1)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近二年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企业应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05 月 04 日至 2012 年 05 月 12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2 年 05月 14 日至 2012 年 05 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9 时(北京时间),在 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第十地质大队4楼,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策勒县公安局
地 址: 策勒县县城
联 系 人: 戴法松
电 话: 138099837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胡文跃
电 话: 13999658499 / 0903-252000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分理处
账 号: 107611139735
策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