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抚宁县国家税务局杜庄所综合业务用房钢结构工程
抚宁县国家税务局杜庄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抚工比(2012第06号)
1、项目比选概况
本比选项目抚宁县国家税务局杜庄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批准文号为:抚发改审【2012】001号。河北省抚宁县国家税务局通过比选确定 1 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
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抚宁县杜庄镇杨家山村,秦皇岛市绍良重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建设工程内容:土建、安装830平方米;投资额:270万元 ;投资性质:上级财政拨款
2、比选内容
1)勘察、设计
2)监理招标
3)施工招标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暂定 级以上资格且与本工程相适应。本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2年7月26日-2012年7月30日,在规定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持进冀备案证书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领取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在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开标厅(抚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河北省抚宁县国家税务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翟鑫军(印 鉴)
联系地址:抚宁县长征路254号
联 系 人:张海波
联系电话:13833528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