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车棚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
1、项 目 名 称: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行车棚建设项目
2、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
(二)变更信息: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条为: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现变更为: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余内容不变。
(三)采 购 人:通化市东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厚军
联系电话:15943582088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 越
联系电话:18643508822
传 真:0431-81805658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注:本变更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