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3-11-28 11:05:01 [收藏]

    关键词:河南省漯河 智能温室大棚建设

    河南省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施工能力的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141号;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领取有合格工商营业执照,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开标时须提供近三年(201011月—201311月)同类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注:已参加第一次招标报名且资质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报名;其它投标人需按此次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三、招标内容: 漯河市农业科学院智能温室大棚建设工程

    (具体情况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31126日至2013129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

    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索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副本肆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1217日上午9:00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3121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七、联系人: 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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