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病房楼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病房楼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乡市建设路388号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深化设计)
招标内容: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综合楼幕墙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3900 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设计师须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企业具有20000平方米类似工程(公共建筑项目)装修设计及施工业绩;
5.项目负责人具有20000平方米类似工程(公共建筑项目)施工业绩;
6.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申请报名时携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在郑州市政七街四号院大河商务酒店1号楼三楼3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400000元,在开标前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 分,地点为郑州市政七街四号院大河商务酒店会议室(郑州市红旗路与政七街交叉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3-3373978
代理机构:北京天融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1883821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