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庞岭木业:花板生产线项目办公楼、综合楼、厂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都庞岭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生产线项目办公楼、综合楼、厂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以桂林计发【2012】212号文《关于广西国有大桂山林场(灌阳)年产10万㎡刨花板生产线项目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广西都庞岭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灌阳县西山坪木材加工园区
建设规模:办公楼、综合楼、厂区,约30000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架、钢结构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2 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8月 8 日至 2013年 8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在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灌阳县建设路22号一楼),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和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缴纳的2011年1月~2013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凭证。灌阳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行为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壹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9月10日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灌阳县建设局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 tp://ztb.gxi.gov.cn)网站上发布和张贴在灌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都庞岭木业有限公司
地 址:灌阳县滨江西路130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773-4257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金浦路56—2号万町大厦1302室名仕苑小区21栋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传真): 0771—5521322
招标管理部门: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