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扶余市基本农田保护钢结构标识牌建设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扶余市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建设工程,经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扶发改发【2013】140号文件,项目业主为扶余扶余市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市本级耕地开垦费,招标人为 扶余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图纸以内的全部工程
本次招标县级为钢结构、砖混结构标识牌;乡级、村级为砖混结构标识牌。
具体内容分别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扶余县各乡镇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8 月2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年 10 月 24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项目经理(含三级)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拒绝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 8 月_3 日至 2013 年 8_月_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_11 时,下午_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扶余县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3 年_8月_23 日_9 时 30 分,地点为扶余县有形建筑市场(扶余县农村信用联社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 扶余市内
邮 编: 131200
联系人: 陈科长
电 话:13039059898
招标代理机构:扶余市开拓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扶余市德卡小区2#楼二单元301室
邮 编:131200
联系人: 李春英 、李伟婷
电 话: 13894169252 1594888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