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澄照乡茶青市场及生产车间工程招标公告
一、景宁县澄照乡茶青市场及生产车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三石村民委员会。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景宁县澄照三石村,总建筑面积1539平方米,项目预算造价约159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地在丽水市范围内的可以继续使用工民建专业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15办公室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于2013年7月31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 tp://ww 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联系人:周建峰电话:0578-5085306)。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交易席位费按招投标中心有关规定收取(不退还)。
六、招标人将于2013年8月6日9时30分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红星街道人民北路75号)举行开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必须于2013年8月6日9时30分前送达县招标投标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到场确认投标重要事项。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三石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县澄照乡三石村
联 系 人:徐安林
电 话:13967055878
地 址:景宁县鹤溪镇正达阳光城13幢
联 系 人:周建峰
电 话:0578-5085306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2日10:00分 ,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联 系 人: 龚老师
电 话: 028— 84866109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28-8514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