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世家花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首次报名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必须重新网上报名,且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递交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但无需重新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如未按此要求操作,则视为放弃投标。若认为第一次报名材料不满足公告要求的,可在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补全资料。
一、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的 世家花园一期工程已经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世家花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世家花园小区内
(2)工程规模:招标范围内总造价约 1900万元(含绿化、景观等)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8月至2013年10月,总工期120天。
四、本招标工程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绿化、景观及景观部分的水电安装、车库入口钢结构雨蓬。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主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要求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国家级园林绿化高级职称。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企业近6个月(2013年1月~6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格式自拟)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当地检察院2013年6月以后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0年6月起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为1600 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项目(不含道路绿化项目)。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方式:
申请人需在预审前提交诚信保证金100万元,保证金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帐户全称: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开支,账户:1111824109100208612。诚信保证金递交后请至开发区星湖大道1692-22号306财务室开收据,资格预审时将收据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6日24时登陆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h ttp://w 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013年 7月 29日9时-11时将资格预审预审文件(一式叁份)递交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中心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 ww.ntcetc.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投标单位缴纳的诚信保证金,预审不入围的投标单位在未入围公示结束后退款,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开标10天后凭收据办理退款,不计息。
投标单位中标的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的6%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 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二份);
(3)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养老保险手册或企业近6个月(2013年1月~6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10年6月起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为1600 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项目(不含道路绿化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且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还必须是公开招标项目,且在工程所在地招标办备案过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单位要提供有典型的类似工程业绩,招标人对所提供的业绩审核的同时,必要时还需到现场考察。投标申请人须无条件配合,考察费用各自自理。
(9)资格预审时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十、如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申请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一、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招标人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后书面公布招标控制价。
二、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确定报价极端值:
当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8%(不含8%)时,最低报价为报价极端值不参与评标排序。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但报价极端值除外。
若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则由报价相同的投标单位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如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重新进行评标。
招标人: 江苏星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道
联系人: 周小春
电话: 0513-85989520
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
联系人: 桑晖
电话: 0513-85505339
本次工程公告时间:2013年7月 17日至2013年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