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叶城县一中至民族高中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已由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叶发改【2013】2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社会事业项目服务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本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叶城县一中至民族高中人行天桥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址:叶城县文化路县一中处
2.3 建设规模:新建天桥1座,跨度29米
2.5 工程投资额:450万元
2.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工程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等级和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钢结构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998-7488042 748804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由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在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社会事业项目服务代建中心
联系人:阿布力米提
联系电话:0998-748803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
联系人:张新军
联系电话:0998-2666111 1336474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