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厂房24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3-07-08 14:04:58 [收藏]

    关键词:新疆 乌苏市 营口

    新疆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厂房24)

    项目编号:HYGSTC(2013)-75

    1、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工业区)厂房工程经“乌苏市发改委以乌发改投资备[2010]48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工业区)厂房工程

    建筑规模:新建厂房24栋,每栋建筑面积为3303

    结构类型:钢结构,地上一层

    工程建设地点:乌苏市石化工业园区东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额:暂定9988万元 资金来源:援建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3 7 30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3 11 30

    工期(日历天): 124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3742013710(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辽援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901-6116916

    报名联系人:于雪艳

    联系电话:09016230632

    网址:w 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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