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厂房24栋)
项目编号:HYGSTC(2013)-75
1、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工业区)厂房工程经“乌苏市发改委以乌发改投资备[2010]48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苏市营口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二期东工业区)厂房工程
建筑规模:新建厂房24栋,每栋建筑面积为3303㎡
结构类型:钢结构,地上一层
工程建设地点:乌苏市石化工业园区东工业区内
工程投资额:暂定9988万元 资金来源:援建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3年 7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3年 11 月 30 日
工期(日历天): 124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安全员)。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10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辽援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
联系电话:0901-6116916
报名联系人:于雪艳
联系电话:0901—6230632
网址:w 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