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七一?所海山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钢结构招标公告(车间、库房)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3-04-22 13:59:41 [收藏]

    关键词:湖北宜昌七一?所 车间 库房

    湖北宜昌七一?所海山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施工钢结构招标公告(车间库房

    一、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海山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已由 2006050236990011号批准建设。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概况:总占地面积14828.3?,总建筑面积22956.54m2 ,其中总成车间(102)为9819.3?、机加中心(103)为5141.5?、冷作车间(105)为2631.5?、库房(104)为5309.7?,门房为54.54?。车间局部三层,库房为四层;跨度为15米~30米。混凝土框架,屋顶钢结构。
    2、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 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等)(详见 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点:西陵区唐家湾村
    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30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宜昌市优质工程工程奖。
    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 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 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 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 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2)自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累计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 3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拟在本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有其它在建项目。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 2 人;) 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信息一致,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上述现场管理人员有效上岗证或培训证原件);
    7、投标人均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8、投标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累计已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面积必须达到 6 万平 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任务(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 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补充考核内容);
    9、投标人必须具备 B 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并当众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 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登陆宜昌市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对照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对比核查,如发现与备案信息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 审查不合格。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9日至2013 年 4 月 26日下午 17:00 时在网上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网员并取得 CA 认证锁后,方可凭 CA 认证锁登录 ht tp://219.139.130.120:8001/ychy 会员
    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下载时间为 2013 年 4月 19日至 2013 年 4 月 26日下午 17:00 时,投标人未按规定 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 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月20日上午 9:30 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 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701 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 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 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 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701 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 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3 年 4月 19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研究所
    地 址:宜昌市胜利三路58号
    联 系 人:潘红芳
    电 话:0717-642703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 系 人:王洪刚、孙燕
    电 话:010-5951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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