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钢结构网架工程(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钢结构网架工程(三次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钢结构网架工程(三次招标)位于青田县鹤城镇新大街,审定招标控制价为120.2895万元。招标范围为青田县文化会展中心钢结构网架工程(三次招标),工期6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额为贰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2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中标项目、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建造师、浙江省、丽水市等相关规定;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被浙江省住建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及图纸索取途径
5.1 网上下载:时间:2013 年01月15日起,网址:ht tp://ww w.qtzfcg.gov.cn/
5.2 书面招标文件及图纸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3年01月15日至2013年01月22日,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路101号),招标文件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刘益丽 ,联系电话: 0578-6837236。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01 月23 日 14:30 时,投标人应在此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6楼交易大厅(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
6、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8-2155726手机:15372292763。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青田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7、本工程开标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会确认事项。
8、 联系方式:
县招投标中心: 徐旭毅 陈潮
联系电话: 0578- 6818051
招 标 人: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邮 编:323900
联 系 人:彭大鹏
电 话:0578-60229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镇欧洲城7幢1楼
邮 编: 323900
联 系 人: 刘益丽
电 话: 0578-683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