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04栋屋顶钢结构施工项目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项目建邺区双和社会配套设施迁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审字〔2008〕0002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7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63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6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04栋屋顶钢结构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河西CBD南延段东侧,金沙江东街以北,雨润大街以南,庐山路以东,恒山路以西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8、招标内容: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04栋屋顶钢结构施工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含深化设计)
10、工程规模:钢结构跨度:32 m;总重量:114 t;网架工程边长: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 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跨在30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同时提供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公证件视同复印件,以上文件材料缺项无效。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以后竣工的单跨在30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公证件视同复印件,以上文件材料缺项无效。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详见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须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需具备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在中标后需与幕墙单位协调配合,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开标时,投标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按时到场开标,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
6、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中标人须在签定合同前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8、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
9、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10、业绩证明材料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所提供业绩必须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南京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扫描上传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非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可查询到的且非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业绩还需将工程业绩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中标证明原件到南京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扫描上传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报请主管部门限制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有关造假业绩由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记录;不能提供工程中标证明及竣工证明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1、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建邺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在“E路阳光”上的《投标人企业自建库》中扫描录入后在该库中选择使用。查询结果必须包含投标人名称及投标的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审查,有行贿犯罪记录或不提供查询结果或未按要求扫描录入告知函的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年12月20日17时25分到 2012年12月27日17时25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05室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27290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2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