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克东县清泉养殖牧场工程(钢结构一层)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12-05 09:07:41 [收藏]

    关键词:克东县清泉养殖牧场工程

    黑龙江省克东县清泉养殖牧场工程(钢结构一层)

    克东县清泉养殖牧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克东招备字SG-2012-025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克东县清泉养殖牧场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东县清泉奶牛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克东县清泉村
    2.2建设内容:砖混及钢结构一层,建筑面积3375.77平方米
    2.3计划投资:41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总工期189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计划投资270万元;二标段建筑面积1175.77平方米,计划投资140万元。本项目投标人不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人员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针对本工程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9:00时,地点为黑龙江中资招标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东县清泉奶牛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地 址:克东县清泉村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13690444
    齐齐哈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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