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刘家村文化中心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
工程名称: 刘家村文化中心工程施工
招标类型: 公开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工程结构: 钢结构
工程地址: 三里河办事处刘家村
计划工期(天): 270
工程规模: 820平方米
预计造价(万元): 210.00
计划文号: 胶发改厅字【2012】193号
招标代理: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郑淑君 83987803
建设单位: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刘家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单位: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刘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刘信瑞 13553037278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点这里报名(需要身份认证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
同类工程界定
单体建筑面积在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2年11月20日16时至2012年11月27日16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 tp://w 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二、 其他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3、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和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在胶州以外的企业应到胶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办理进入备案登记(0532-82289202)。 4、外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胶州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到胶州市工商部门和胶州市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帐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其他说明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70(天)
图纸押金: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投标保证金:40000(元)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报名期限: 2012年11月20日16时 ---- 2012年11月27日1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