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钢结构工程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工程
招标单位:锦州华粮新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
招标代码:04162012080853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工程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华粮新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华粮新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三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锅炉安装工程
二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三标段: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一期热源厂锅炉房烟囱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以西,中海街以东,玉山路以南,辽阳路以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1384.84?,(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为准)其中:一标段,安装70MW热水锅炉3台(预留2台70MW热水锅炉扩建场地);
二标段,新建煤库、办公楼、车库、守卫室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标段,新建锅炉房烟囱一座,高 100米。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6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华粮新能源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416-374533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杨 阳
电 话:0416-3585283或3585285
传 真:0416-3585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