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 燕晗组团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房建项目房建土石方
项 目 编 号:44030020120361
项 目 名 称:燕晗组团
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36101
招标工程名称: 燕晗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 程 地 址:华侨城内
建 设 单 位: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赵梅梅 办公电话:26936346,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30351.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47656.3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土石方;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一次装修;钢结构;屋面及防水;建筑电气;智能化;电梯;消防;燃气;幕墙;金属门窗;主体工程;通风;建筑给排水。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12月26日 至 2014年12月5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09:00时 至 2012年11月19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直接票决
资格审查方式:
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建筑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另: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Ⅰ组且特级企业;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7、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