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建设-移交钢结构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10-09 15:16:36 [收藏]

    关键词:湖北宜昌市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

    湖北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建设-移交钢结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2]1915号文批准建设。经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采用建设-移交(即BT)模式建造,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位于宜昌市中心城区,葛洲坝水利枢纽下游约2.7公里处。南起于东岳二路,过江南大道、318线、跨越长江、穿西坝,过三江、跨沿江大道,北止于西陵二路,全长3234.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及交通、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大江主桥采用单跨838米的钢板结合梁悬索桥方案,桥宽31.5米;三江主桥采用主跨210米的中央索面高低塔混凝土梁斜拉桥方案,桥长378米,桥宽33.5米;江南、西坝和江北引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或钢箱梁简支梁桥方案。

    全线设置江南、西坝、江北三座立交桥。

    3. 招标范围和运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全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江桥、三江桥及江南、西坝、江北引桥的桥梁工程(不含缆索系统、主梁钢结构、鞍座、索鞍索夹、锚碇的锚杆及其连接器、大江主桥及三江主桥伸缩缝等主要构件的制作及运输到现场指定位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移交。

    交通、景观、供配电、照明、监测监控等工程不在本合同工程范围内,本合同承包人应在上述工程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期间免费提供协调配合,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BT项目建设范围以实际施工图为准。运作模式: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建设-移交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宜昌市注册组建项目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设定为人民币1亿元,项目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均由中标人出资,注册资本应为货币资金,该资金不得用作本项目之外的用途,且必须一次性注册到位,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工程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取得至少一项下列国家级奖项: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全国市政工程金杯奖。

    5.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至少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6.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36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确保2015年11月通车。

    7.回购期
    本项目回购期为两年,从本合同工程全部通车之日起计。

    8.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表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资格条件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参与投标,且同一企业法人只能以一种方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具有满足本项目规模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11年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净资产小于人民币10亿元但2011年企业净资产与银行资金证明或授信额度、贷款承诺书或意向书之和大于10亿元人民币);

    ③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银行授信应具备的最低比率要求,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独立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在最近三年(2009年起至今)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

    ⑤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⑥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⑦2002年以来承担过1座主跨400米(含)以上的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主桥施工项目。

    ⑧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同类型桥梁施工经验。

    ⑨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要求。

    ⑩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牵头方及其他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上述规定的第①~⑦要求,并拥有特大型桥梁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施工优势;联合体其他方具备上述规定的第①~⑥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9.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办理)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814室)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2年10月8日至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

    10.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缴纳。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0时整,递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1室开标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标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701室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2年10月8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建设报》、《三峡日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

    15.其他

    本工程《建设-移交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袁庆华
    联系电话:0717-6445932

    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长江电力技术研究中心5楼531室
    邮 编:443002
    联系人:刘崴/杨林
    电 话:0717-6953042/6953043
    手 机:15072543624
    传 真:0717-6270303
    电子邮件:liu_wei5@ctgpc.com.cn



    下载附件需要消耗0点,您确认查看吗?

    "欢迎大家转摘!转载须注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网(www.CCMSA.com.cn)谢谢合作!"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