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 东港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改扩建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的委托,就其东港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原东港区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 联 系 人:夏永俊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19号 联系电话:0633-8227196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55室
联 系 人:刘晓 管仁辉
联系电话:0633-8777359 8777459(传真)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东港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WT-RZDGCG2012-064
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法律服务中心钢结构工程;第二标段:法律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吊顶、强电、弱电等工程);第三标段:法律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及新风换气系统工程。具体以发放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
第三标段: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 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至今的市场行为、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投标报名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12年9月26日至2012年10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电子科技城C区C555室)报名 (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5. 注册地在日照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至今的市场行为、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2. 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开标
1. 本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九、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