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临时教室(活动板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NZB-GJZ2012-06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临时教室工程因教学急需而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83 号 。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1800 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活动板房整体施工,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前竣工。
2.5 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2 年 9 月 1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进行报名。
4.2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须在开标前完成;
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 至 2012 年 9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持相关证件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 年 10 月 2 日 9 时 30 分;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chinabidding.com.cn
东北新闻网: lngp.nen.com.cn/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网: lngczb.com/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83 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24-86982432
电子邮件: 23665919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栾民音
电 话: 024-23384545-803
传 真: 024-23384545-808
电子邮件: lngcgjc@163.com
网 址: lngczb.com/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13560104000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