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关于维修浑河大街两侧波形护栏与桥面钢护栏钢结构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关于维修浑河大街两侧波形护栏与桥面钢护栏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城市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关于维修浑河大街两侧波形护栏与桥面钢护栏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浑河大街 。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钢结构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报名其他条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46号格林自由成B座8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至 2012 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至 2012 年9 月 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03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B座8楼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浑南新区汇泉路8号
联 系 人: 张庆文
电 话: 1894164794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03号
联 系 人: 陶金/郑惠香
电 话: 024-23898635/2272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