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变电房平改坡工程施工钢结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处各所区变电房平改坡工程已由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丽水处各所区变电房平改坡工程设一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丽水处各所区变电房平改坡工程:共4个变电房,每个变电房工程量有100?夹心彩钢瓦(含压顶包边等成品)345?,热镀锌方钢4.91t,100?夹心彩钢(侧墙含留检修口)65?。工期:5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合同段招标要求:
丽水处各所区变电房平改坡工程: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钢结构工程专项承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自200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单独成功完成一项15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500?钢结构工程施工,且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9-3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水市水阁?店(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收费站出口-丽水管理处养护科4)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各点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1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相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水阁?店丽水市水阁?店(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收费站出口-丽水管理处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及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牛先生
电 话:0578-2970033
传 真:0578-2970333
邮政编码: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