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县原材料综合处理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湘潭县吴家巷工业园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事项已由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其中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综合处理车间属于此项目内容之一,本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原材料综合处理车间建设项目及其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竞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原材料综合处理车间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县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83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施工图最终审查意见为准)。
4、计划投资:约890万元。(含环保工程约300万)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全部土建、水电安装、环保设备制作及安装等内容,钢结构屋面由招标人另行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分包。
二、潜在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联合体单位应满足: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土建施工单位;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只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湖南省以外的企业来湘进行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的规定,持“入湘施工登记证”;
(6)参加投标的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只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只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④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⑨组织机构代码证;⑩本项目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1由企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证明文件。第⑥、⑦、⑧、⑨项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均需提供,其余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以上资料全部要求原件,同时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程序:
1、投标单位持报名所需资料到湘潭县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湘潭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先到湘潭县建设局建工股办理备案手续。(所需资料详见:jsj.xtx.gov.cn/content.asp?id=577)
3、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2012年8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六、报名地点: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银杏路县建设局院内),电话:0731-57888076
七、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转包和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负责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以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立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全 称:湘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湘潭县凤凰路支行
帐 号:100222162370018168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康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307326444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31-5853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