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岳麓区2012年房屋平改坡钢结构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岳麓区2012年房屋“平改坡”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长发改【2012】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ZB1256
二、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岳麓区2012年房屋“平改坡”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长发改【2012】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局。该项目包括:岳麓区桐梓坡路与二环线交界处西北角、咸嘉花园及望月湖小区北侧等,本项目投资总概算约2168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招标编号ZB1256-1,范围包括:桐梓坡路与二环线交界处西北角房屋平改坡,工程造价约603万元;其中第二标段招标编号ZB1256-2,范围包括:咸嘉花园房屋平改坡,工程造价约1219万元;其中第三标段招标编号ZB1256-3,范围包括:望月湖小区北侧房屋平改坡,工程造价约 346万元。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
施工工期:约6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招标范围:包括岳麓区桐梓坡路与二环线交界处西北角、咸嘉花园及望月湖小区北侧沿线房屋“平改坡”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在近3年(2009年7月至今)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4、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建筑信息网上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1月-2012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的社保证明);
10、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备案证或入长施工登记证;
11、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与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岳麓区2012年房屋“平改坡”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12.1万元整;第二标段24.3万元整;第三标段6.9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2012年9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岳麓区房屋“平改坡”第 标段”,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9月10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2年8月19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5(1)执行。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csggzy.gov.cn发布。
十一、行政监管部门:
行政监管部门: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