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交警大队姜山中队业务用房幕墙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姜山中队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姜山中队业务用房幕墙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0]25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116.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六层。
项目总投资:约2896.41万元。
工程造价:2192493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划拨;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幕墙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及保修期服务[具体包括:①各种幕墙及埋件;②外立面门窗、各种百叶;③室外轻钢结构玻璃雨棚、栏杆(不包含屋顶栏杆)等;④幕墙的保温隔热、防火封堵、防雷节点等。不包括土建涂料装饰。] (招标范围详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预埋施工跟随总包展开,在主体结构结顶后120日历天内幕墙竣工,且必须满足总承包施工工期的整体要求,在单位工程竣工前通过专项验收或达到分部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工程师)。
其他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如需图纸,图纸押金:5000 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人民路加贝超市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姜山中队
地址:鄞州区姜山镇
联系人:王天一
电话:0574- 88452410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李丽霞、舒建涛
电话:0574-8282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