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车辆钢结构库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7-26 14:03:12 [收藏]

    关键词:黑河市车辆钢结构库房

    黑龙江黑河市车辆钢结构库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工程项目编号:HJC(G)[2012]059号
      黑河市环卫专业车辆库房建设工程,已由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选定供应商。
      1.本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黑河市环卫专业车辆库房工程建筑面积605.88平方米,建筑长40.8米,宽14.85米,建筑高度为6.70米,室内外高差为0.30米。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设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1.1标段划分:本谈判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采购项目计划投资156.30万元人民币。
      1.3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10日,计划工期62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拟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可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和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3.供应商报名时须持《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为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谈判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不能到现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可授权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应持法人授权文件和本人身份证),以上所需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于2012年7月27日和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
      4.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黑河政府采购办公室406室,联系电话:0456-8228580)审核通过。审核时,供应商填写《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携带注册时所有上传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参加谈判的代表如不是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谈判前3天内以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材料报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核,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6.谈判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上午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谈判报价文件送达方式:直接带到开标现场。
      8.有意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本公告未尽事宜。
      采购人:黑河市市容环境建设指挥部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人:和明 联系人:王浩宇
      联系电话:13945740700 联系电话:0456-82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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