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段大修工程收费天棚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7-18 09:59:47 [收藏]

    关键词:哈尔滨段大修工程 收费天棚钢结构

    黑龙江哈尔滨段大修工程收费天棚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满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牡丹江段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12]5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满高速公路牡哈段大修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绥满高速公路牡哈段大修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收费天棚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满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哈尔滨段大修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绥满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哈尔滨段路线里程内K431+390至K464+570.316段,2010年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大修。本次大修起点为K165+120,终点为K431+390,建设里程为266.3km,本期大修主体修建牡哈方向上行线,其中阿城至小岭段(桩号为K400+500-K431+390)全幅大修。
    2.4收费天棚工程计划工期:2012年8月15日~2013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沿线各收费站的收费天棚工程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应为优良。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收费天棚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主要情况见下表:
    牡丹江、海林、亚布力、尚志收费站收费天棚(收费亭、收费岛)工程。哈尔滨收费站收费天棚(收费亭、收费岛)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标段申请投标,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无不良业绩。
    投标人业绩要求:最近5年曾独立成功完成类似规模工程施工项目5个以上(含5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投标人对2个以上(含2个)标段投标时,不允许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等在所申请投标的标段内重复,否则所有重复标段按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站,

    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所需证件副本(原件),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和审批,并完成该项目网上报名后,请于2012 年7 月 16 日至 2012 年 7月 20日,每日9 时00分至 11 时 00分,13 时 00 分至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应自行考察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2年7月21日 15 时前以书面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下发,招标人在2012年 7月 22

    日在网页上发布补遗书,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收到补遗书的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收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8月7 日 10 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至 10 时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1楼)。
    5.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E1标段:人民币30万元;E2标段:人民币30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8月3日15时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黑龙江交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满高速公路牡哈段大修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40
    电  话:0451-55553981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何女士 李女士
    电 话:0451-84357766 (公司办公室电话) 18946053900   (与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的联系电话)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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