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总局总医院阳光大厅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肿瘤内科住院楼建设项目阳光大厅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发改字[2011]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235号
2.2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2年8月20日计划开工,2013年1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6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建筑幕墙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担任过医疗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lj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1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小班子成员等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黑龙江垦区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到黑龙江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3日14:00时,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2楼签到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lj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0451- 55195737
传 真: 0451- 55195737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珠江支行
账 号:121911162375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