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县州城检察室办公楼外墙装饰钢结构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单位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现决定对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州城检察室办公楼外墙装饰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钢化玻璃幕墙、5MM象牙白铝塑板热镀管干挂及5MM前厅象牙白铝塑板钢结构焊接等装饰装修。
2、项目地点:东平县州城检察室办公楼。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即日起携带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县市企业还须出具进泰施工备案证(泰安辖区除外)及进东施工备案证等相应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文件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六、采 购 单 位: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
联 系 人:于志国 王芳
联系电话:13953850959
报 名 地 址:东平县城泰东公路北(御泉龙庭社区)
东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盖章)
东平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538-2821139
举报邮箱:dpzh11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