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操馆建设钢结构工程
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该校体操馆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投标人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2工期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
2.3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工程规模:2173.38?
2.5招标范围:新建体操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3.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投标;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2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3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3.4.4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5外市投标人须提供入锦施工手续。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2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详细填写领取表。(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4.2 投标人未经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发布。
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冯佳琪
电 话: 0416-3865010
传 真: 0416-3865013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