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汽车东站二期工程建设钢结构项目施工
资格审查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自筹,来源已落实
招标代理: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湖南省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宁乡汽车东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20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乡汽车东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乡县历经铺乡金南社区;
3、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4、项目概况:小车修理厂两层,钢结构,建筑面积约3308?;大车修理厂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57?;传达室一层,建筑面积15?(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5、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060.2万元;
6、工期要求:210 天(日历日),从监理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7、质量要求:合格;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拟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18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造师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委派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3、按 “长住建发[2011]312号”文规定,长沙市以外行政区域工商注册的本省施工企业进入长沙市建设市场需具有《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已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应按照《湖南省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将加盖“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专用章”的登记表和复印资料报送长沙市住建委备查。
14、类似施工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施工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支行
账 号:18—0209 0104 0011 442
3、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在报名的同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报名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宁乡汽车东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缴纳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工程付款方式:采取分年度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付款40%,第二年付款30%,第三年付款30%。
五、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请凭单位介绍信、单位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和拟任建造师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建造师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提供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及工作经历证明、拟任此工程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原件(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2年1-3月)等资料(所有资料备复印件贰套并加盖公章)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间的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间为2012年 6 月 28 日至2012年 7月2 日止(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联系:
招标人: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伟国
联系电话:137073114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栋2411招标部
联系人:陈云中、龚丽英
联系电话:0731-84589668-8005 1375510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