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安全检测站及事故停车场钢结构工程
津建交蓟县施工[2012]06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蓟县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及事故停车场工程 已由 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蓟发改[2012]5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建设资金为 276802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蓟县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及事故停车场工程,建筑面积6712.32?。其中检测大厅面积为2917.06?,框架2层;调修车间面积为958.42?,钢结构1层;工况车间面积为872.45?,钢结构1层;安检车间面积为1964.39?,钢结构1层。工程单跨最大跨度15m。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蓟县上仓镇工业园区内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蓟县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及事故停车场工程,建筑面积6712.32平方米。其中检测大厅面积为2917.06?,框架2层;调修车间面积为958.42?,钢结构1层;工况车间面积为872.45?,钢结构1层;安检车间面积为1964.39?,钢结构1层.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2年07月18日 至 2012年1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5、正、副项目经理各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正、副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 有投标资格 IC卡,专业为建筑工程。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 有投标资格 IC卡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承担同类业绩工程两项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蓟县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电话022-29038233,节假日除外)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年06月29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6 月25 日 至2012 年6 月29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2年06月25日 至 2012年06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 下午 14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 (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不邮寄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通海 (印鉴)
办公地址: 蓟县迎宾路
邮政编码: 301900
联系人: 崔相君
电话: 82862351-3180
传 真: 82862351-3100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瑞强 (印鉴)
办公地址: 蓟县迎宾路26号
邮政编码: 301900 联系人: 刘思源 电话: 29038236
传 真: 29038555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蓟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 刘朋
电话: 29038233 传真: 29038555 电子邮箱: jxzb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蓟县迎宾路26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 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