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县 新建食堂工程钢结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钢结构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新建食堂工程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同心县教育局,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 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同心县相关学校院内
建设规模:一标段:十所学校、总建筑面积3722平方米
二标段:八所学校、总建筑面积3246平方米
三标段:九所学校、总建筑面积3610平方米
四标段:十所学校、总建筑面积3927平方米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要求的所有钢结构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监理: 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 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含乙级)。 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施工: 必须具备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含贰级)。近三年又类似工 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时应携带的资料: 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进宁 企业备案(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30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同心县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nxzb.cn)和宁夏日报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9525658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3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95014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