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 省新华医院门诊及急诊住院楼改造钢结构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6-20 10:21:32 [收藏]

    关键词:浙江杭州市 省新华医院门诊 急诊住院楼改造

    浙江杭州市 省新华医院门诊急诊住院楼改造钢结构工程 

    省新华医院门诊及急诊住院楼改造
    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11】199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6015.73?,新建(拼接)钢结构建筑面积832?(6层)、总投资约为0.4161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计划于201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新华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新华医院(委托杭州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省新华医院门诊及急诊住院楼改造工程方案及设计
    1、标段内容:装修及扩建(钢结构)方案设计及优化,包括二次装修及配套的供电、消防、通风、给排水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含洁净、辐射防护、供养吸引等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工程报批、施工、验收等其他相关服务;;
    2、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07年5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工程规模的,则需设计文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在国内外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项目工程)(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工程规模或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还需提供设计文件);(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犯罪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7月19日9时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
    5、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一次性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未中标单位的前两名给予设计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单位补偿壹万伍仟元,第三名的单位补偿壹万元,中标单位和其余未中标单位没有补偿。建设单位在本工程中使用或部分使用获得设计费用或补偿费用的方案的设计创意,不再另行付费。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文本及资料不予退还。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06月18日至2012年06月2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6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潮王路318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1-87630256、0571-8526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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