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粮食物流中心烘干机房钢结构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4-28 14:12:19 [收藏]

    关键词:盐城市 烘干机房

    江苏盐城市粮食物流中心烘干机房钢结构工程 

    一、盐城市禾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盐城市粮食物流中心烘干机房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
    二、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粮食物流中心烘干机房
    2、工程地点: 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
    3、工程规模: 工程计划总投资约90万元。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计划2012年5月28日开工。
    五、发包范围及标段划分
    1、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粮食物流中心烘干机房工程。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拟选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具有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至少3人)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单据;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缴费基数及缴费起止时间)及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全数入围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开标前需经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 4 月27日17:00时至2012年 5月7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4月27日17:00时至2012年 5月8日17: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在招标文件发售的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5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 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人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盐城市禾丰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李根前   陆春雷             
    联系电话:13485252499、18921896006  
    联系地址:盐都区张庄街道成庄一组    
    (东进国际装饰城2#楼505室)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建
    联系电话:89886155
    联系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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