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钢网架工程
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钢网架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钢网架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南侧,盐城市市政府行政办公大楼西侧。
(3)工程规模: 本工程钢网架面积约400 m2,工程造价约55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钢网架制作、运输、供货、安装及售前售后服务(网架面积约400 m2)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4月16日16:00时至2012年4月23日16:00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4月16日16:00时至2012年4月25日16: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一、除不可抗力外,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 盐城市青年路南苑宾馆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18951555908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4楼招标代理部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