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消防总队特勤支队车库及大门建设钢结构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特勤支队车库及大门建设项目招标
2.2 建设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
2.3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70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80号令
2.7 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特勤支队车库建筑装饰、水电、消防部分及大门建筑装饰、安装部门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预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且须于2012年6月8日17:00前到账,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银行账号:2000567968000128
备注栏注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特勤支队车库及大门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6.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派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8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报名(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规定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消防总队
地 址:长沙岳麓区海天大厦
联 系 人:周华
电 话:0731-881199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陈星星 文柯
电 话:0731-82252111
传真号码:0731-844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