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钢结构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奎屯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及配套设施已经由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奎屯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工程规模:奎屯市第三中学风雨操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建筑面积3095平方米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位于第三中学院内。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 计划工期:2012年6月25日开工、2013年3月11日竣工
2.5 总工期:2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独立法人企业,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质量问题。
4.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1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管理班子,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上岗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需经备案的进疆备案册
4.4 市外施工企业需在奎屯建设局建管股备案登记证明
4.5 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业绩的证明
4.6 企业近三年主要工程业绩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三项);
4.7 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两年(2010、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8 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
6.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7 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7.报名地点:奎屯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92-3229673
地 址:奎屯市喀什路建设大厦2楼
8 .报名人数超过15家时,招标人将采取资格预审。
9.联 系 人:奎屯市教育局:钱龙 联系电话:0992-325856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 范素莲 巨丽娟
联 系 电 话: 18609928261 18609928275 0992-7360636
奎屯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