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西郊迁建(湖西街)加油站钢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南京西郊迁建(湖西街)加油站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综合字【2010】38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9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西郊迁建(湖西街)加油站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湖西街和所街交界处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5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钢结构和网架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建筑工程土建、桩基及钢结构工程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418 m2;建筑物层数:3 层;其中地上层数:3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1 m;其中地下室面积:0m2;钢结构跨度:21 m;总重量:7.9 t;网架工程边长:0 m;建筑面积:1859 m2;根数:74 根;桩形:管桩 ;桩长:12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5月23日至 2012年5月29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由于本项目有钢结构工程,报名单位可选择具有相应钢结构资质的单位联合投标;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5)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需在资格预审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不了上述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原件的,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6)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2/5/23 8:30到 2012/5/29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4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石油分公司(盖章)
招标人联系电话:845695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52018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