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综合福利中心改建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 改建中卫市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的批复 已由 卫发改发 [2012]230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中卫市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中卫市综合福利中心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敬老院(原西台乡政府院内)。
项目概况: 改造精神智障人员隔离区,改造面积 490 平方米,全封闭轻钢结构和其它改造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优良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项目经理委托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4 根据宁检会 [2010]3 号、卫市检联发 (2010)01 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 、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18 日至 2012 年 5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 (北京时间),在 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持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 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民政局
地址:中卫市福利院
联系人:李新忠
电话: 1373951508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杨 婷
电 话: 0955-7021429 0955-7016286
传 真: 0955-702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