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县聚龙商务中心钢结构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5-11 10:54:14 [收藏]

    关键词:大田县 商务中心

    福建大田县聚龙商务中心钢结构工程

    招标编号:施招田字[2012]第02号
    开标时间:2012-05-21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田县聚龙商务中心 已由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田发改投资[2012]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原大田县体育场西北部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 由室外看台、室内运动场地及商业和办公室组成, 总投资约21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体为5层框架结构、室外看台雨棚为大跨度悬挑钢框架结构体系,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发包价书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50日历天 ;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2年12月31日 之前主体结构封顶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必须已进入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A类建筑业企业(明建筑字[2011]187号文) ;
    3.2. 投标人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4. 根据明建筑〔2011〕97号要求,外来施工企业在三明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必须已经入选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驻明备案登记名单,且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其资格条件不合格 ;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9.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具体标准按照《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田政办〔2011〕138号)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5月9日 至2012年5月14日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31号四楼 )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100 元,预算书、发包价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5月20日24时 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5月21日15时30分 ,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大田县文山路9号图书馆六楼) ;
    7.2. 投标人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 , 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大田县缴纳企业工资保证金证明书》复印件或《大田县企业工资保证金担保证明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大田县城关 ,邮编: 366100 ;
    电话: 18006981666 ;
    联系人: 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 ,邮编: 366000
    电话: 0598-3819988、0598-7241366 ,传真: 0598-7241366 ;
    联系人: 刘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 9030 7100 1001 0000 0300 66
    开 户 行: 大田县建行
    银行帐号: 3500 1647 5070 5250 4764
    开 户 行: 大田县农行岩中支行
    银行帐号: 13-8752 0104 0004 224


    下载附件需要消耗0点,您确认查看吗?

    "欢迎大家转摘!转载须注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网(www.CCMSA.com.cn)谢谢合作!"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