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兴华织造扩建尼龙搭扣生产线项目钢结构车间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兴华织造有限公司扩建尼龙搭扣生产线项目 已由 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宝行政许可【2012】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兴华织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兴华织造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1号车间1栋,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8717.18平方米;2号车间1栋,钢结构地上一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7976.77平方米;车间最大跨度27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宝坻区马家店镇产业功能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1号车间1栋,钢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面积8717.18平方米;2号车间1栋,钢结构地上一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7976.77平方米,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2年06月16日 至 2013年12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5、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任命书,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 有投标资格 的IC卡。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副项目经理须、安全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宝坻建交中心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5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5 月8 日 至2012 年5 月1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5月15日至2012年05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兴华织造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庆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农场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王增
电话:18920068817
传 真:8242915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宝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东段第二污水处理厂院内
邮政编码:301800
联系人:任晓敏
电话:29231081
传 真:2923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