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建设钢结构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建设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投[2011]7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技术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建设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内 ;
2.3 建设规模: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技术实训中心(南北栋)、汽车实训中心(实训大楼、展示中心、单层轻钢屋盖),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其中单层轻钢屋盖项目为轻钢排架结构,其余项目为框架结构,总投资额约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1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
2.7 招标范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建设工程的基础、土建、建筑、装饰、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9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玖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玖拾伍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开户名: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娄底分行蜜蜂分理处;账号:591158713226。开标时以该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玖拾伍万元)作为确定投标申请人所投工程及标段的依据,故投标保证金和押金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以上各项均以中国银行娄底分行蜜蜂分理处入帐回单为准。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项目招标不设投标申请报名环节,招标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报名。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4 月 25 日~2012 年 5 月 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理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3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 5 月 16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娄底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此证明书即为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娄底日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8--8333017。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4月1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
电话:13707380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娄底长青中街星达馨都B栋12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36762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