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方碱业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钢结构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4-18 11:00:54 [收藏]

    关键词:广东 南方碱业

    广东南方碱业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钢结构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挖潜改造项目
    氨碱法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25BQGG0039BO)
    经前期准备,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挖潜改造项目氨碱法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二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挖潜改造项目氨碱法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二期)
    二、招标单位: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225281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 徐小姐 联系电话: 020-6279156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西路488号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四、项目概况: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挖潜改造项目氨碱法纯碱生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二期)。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招标内容:1、土建工程;2、钢结构工程;3、设备安装工程;4、管道、阀门、电气安装工程。
    规模:18万吨/年白泥降氯根二期工程。
    预计发包价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从2012年 4月 18 日至2012年 5 月 9 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大堂,获取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2年 5 月 9 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
    2. 开标时间:2012年 5月 9 日9 时30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主管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注:建造师的施工总承包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投标人自 2009 年 4 月18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机电设备安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或者说明。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四、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质量管理部门署名投诉,电话:020-62791876,传真:020-62791874,联系人:王女士。
    十六、本公告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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