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川县龙头岭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生食堂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川县龙头岭学校1#教学楼工程、2#学生宿舍楼工程、学生食堂工程 已由灵发改投字[2011]3、4、5号、灵建规字[20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川县龙头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川县龙头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规模:9495.16?(其中1#教学楼5015?、2#学生宿舍楼2513.2?、学生食堂1966.96?);
二、工期要求:210天;
三、 质量要求:合格;
四、建设地点:灵川龙头岭学校校园内;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工程;
七、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7:00
八、报名地点: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资质条件要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建筑专业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
十、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标员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等复印件;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③企业专职投标员和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的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0年1月~2011年12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劳动合同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及年检记录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0年1月~2011年12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
④拟派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0年1月~2011年12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员配备必须按照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2006】270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规定。
⑤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09年01月—2011年12月)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5000?以上单体综合楼工程)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以上资料由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投标员亲自持原件到现场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市外的施工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及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十一、区属、本市施工企业可持单项工程备案表直接到灵川县建设规划局进行单项工程备案,其它通过在桂林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年度备案的施工企业还需到桂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进行单项备案后再到灵川县建设规划局进行单项工程备案后方能报名,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下载。
十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十三、本招标信息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灵川县永鑫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灵川县龙头岭学校
招标单位联系人:朱柯铭 联系电话:13807734358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肖兆林 联系电话:18934770908
招标管理部门: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